房屋租赁合同:费用与维修条款详解
房屋租赁合同:费用与维修条款详解
房屋租赁合同(二)#法律常识
五、费用的承担
1、甲方(房屋所有人)负责支付物业费和取暖费。
2、乙方(租户)负责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网络费、有线电视等费用。
六、房屋的维修
1、在租赁期内,房屋的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
2、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3、如果维修责任方延误维修或维修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负责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合同)复印件。
2、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确保房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如果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七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甲方转让、抵押房屋或房屋拆迁,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一个月期限届满后,合同终止,甲方应将剩余租金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转让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必须遵守楼宇、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4、在租赁期内,乙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使用不当、火情、屋内摔倒等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等。
5、如果乙方欲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添设施,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可解除合同。
6、乙方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确保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不被损坏、改变。
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或给他人使用。
8、租赁期满,如果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05
130
147
158
168
180
180
221
174
141 Copyright © 2012-202X
苏ICP备12014991号-8
联系邮箱:1895153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