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南广场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南广场配电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RQDL-2025-011)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4 月 2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南广场配电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铭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6.071935 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奥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6.288173 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博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6.569201 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铭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韩卓乐注册建造师二级:陕 261121446636;
中标候选人(奥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赵星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080914364(00);
中标候选人(陕西博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赵彦宏注册建造师一级:陕 161202020210279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铭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奥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博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铭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奥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博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必要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出异议以及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张工:***
117
212
227
221
156
174
160
215
154
50 Copyright © 2012-202X
苏ICP备12014991号-8
联系邮箱:1895153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