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解读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总工办发〔2024〕29号)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
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依法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并通过税务代收等方式向上级工会上缴40%。全年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不足1万元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该政策。
政策有效期
政策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办理流程
基层工会自查认为符合工会经费返还政策,可向市总工会财务部提出返还申请。首先提交返还申请表,将EXCEL版申请表上传到rsghcwb@wh.shandong.cn邮箱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表需签字、加盖公章。同时申请单位需提供:
税务局缴纳工会经费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单位行政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账页、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将到基层工会实地查看提报材料是否属实,审查通过后办理返还手续。若经审查基层工会不符合返还政策,且未足额上缴工会经费,市总工会将依法催缴补齐工会经费。
业务咨询电话
乳山市总工会财务部:0631-6658719
返还申报材料
1、《威海市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2、税务局缴纳工会经费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3、单位行政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账页、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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