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被公司随便扣?记住!劳动法早定了跟基本工资一样动不得
前几天跟邻居张姐聊天,她一肚子委屈没处说——在一家销售公司干了三年,这个月老板说她“业绩没达标”,直接扣了她一半绩效工资,到手工资比上个月少了两千多。张姐去找人事理论,对方只甩了句“绩效工资就是看表现,没达标就该扣”,让她哑口无言。

其实像张姐这样的情况,在咱们身边真不少见。很多公司都把“绩效工资”当成了“万能调节阀”,业绩不达标扣、迟到早退扣、甚至办公室卫生没搞好也扣,好像这钱不是员工该得的,全看公司心情给。但大家可能不知道,《劳动法》早就把话说得明明白白:绩效工资跟基本工资一样,都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公司根本不能随便扣!今天就掰开揉碎了讲,咱们得弄清楚绩效工资到底能不能扣、怎么扣才合法,真遇到被扣钱的情况,又该怎么维权。
首先得搞明白一个底层逻辑:绩效工资不是“公司赏赐的额外福利”,而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很多人觉得,基本工资是保底的,绩效工资是公司额外给的奖励,其实这是大错特错。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前提是“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更是明确,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里的“奖金”,就包含了咱们常说的绩效工资。
简单说,绩效工资本质是“跟工作表现挂钩的劳动报酬”,不是公司想给就给、想扣就扣的“人情钱”。就像你在工厂里计件干活,多劳多得是绩效,少劳少得也是绩效,但工厂不能说“我看你不顺眼,就算你干够了件数,也扣你一半计件工资”;放到办公室岗位也一样,公司可以设定绩效标准,但得提前跟员工约定好“怎么算达标、达标能拿多少、不达标少拿多少”,不能临时变卦,更不能用“没达标”当借口随便扣钱。
我之前认识个做运营的小伙子小李,入职时公司跟他签的劳动合同里写着“月工资由基本工资5000元+绩效工资3000元构成,绩效根据月度KPI完成率核算,完成80%及以上拿全额绩效,低于80%按比例扣除”。第一个月小李完成了75%的KPI,公司按约定扣了5%的绩效,只少发150元,这是合法的;但到了第二个月,公司突然说“整体业绩不好,所有员工绩效都按50%发”,直接扣了小李1500元绩效工资,这就不合法了——因为公司没跟员工重新约定绩效规则,单方面变更扣钱标准,违反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所以大家记住:绩效工资能不能扣,关键看“有没有提前约定好合法的规则”。没有规则乱扣,或者规则变了不跟员工说就扣,都是违法的。
其次要分清:这三种扣绩效工资的情况,全是违法的,遇到了别忍。
第一种:没签绩效协议,上来就扣钱。
有些公司特别“霸道”,员工入职时只说有绩效工资,但没明确绩效标准、核算方式、扣除比例,等发工资时突然说“绩效不达标,扣钱”。这种情况,哪怕公司拿出再花哨的“业绩报表”,扣钱也是违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绩效工资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怎么算、怎么扣,必须提前告知并跟员工达成一致,不能“暗箱操作”。
就像开头说的张姐,她公司从来没跟她签过书面的绩效协议,只是口头说“业绩达标拿全额绩效”,具体多少业绩算达标、不达标扣多少,全是老板说了算。这种情况下,公司扣她一半绩效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张姐完全有权利要回被扣的钱。
第二种:扣完绩效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就算公司有合法的绩效规则,扣钱也有个“底线”——不能让员工到手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举个例子,假设某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员工月工资是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1500元,合计4000元。如果员工绩效不达标,公司最多能扣多少?按20%算,最多扣800元,扣完后到手3200元,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合法的;但如果公司一下子扣2000元,扣完后只剩2000元,刚好踩线,也勉强可以;可要是扣2100元,扣完后只剩190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就违法了,公司必须按2000元给员工发工资。
第三种:用“扣绩效”代替“罚款”,罚得莫名其妙。
有些公司把绩效工资当成了“罚款工具”:迟到一次扣200绩效,上班看手机扣100绩效,甚至团建没参加也扣500绩效。这种情况,本质是“变相罚款”,全是违法的。因为根据《行政处罚法》,只有行政机关才有罚款的权力,企业不是行政机关,没有罚款权,不能用扣绩效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处罚。
我之前听过最离谱的案例,有个公司规定“员工工位上有私人物品,扣300绩效工资”,有个员工放了个保温杯,就被扣了钱。后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直接裁定公司违法,要求公司返还被扣的绩效工资。所以大家要记住:绩效工资只能跟“工作表现、业绩完成情况”挂钩,跟迟到、卫生、团建这些无关的事挂钩扣钱,都是不合法的。
最后说重点:要是真被随便扣了绩效工资,这三步能帮你要回来。
第一步:先收集证据,别跟公司硬刚。
遇到扣绩效工资的情况,先别着急吵架,赶紧收集这几样证据:一是劳动合同,看看里面有没有关于绩效工资的约定;二是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自己被扣除了绩效工资,以及扣除的金额;三是公司关于绩效的规章制度、绩效协议(如果有的话),看看公司扣钱是否符合规则;四是自己的工作成果,比如业绩报表、KPI完成记录,证明自己没有“不达标”,或者公司的达标标准不合理。
像张姐后来就找人事要了工资条,又打印了自己的销售记录,发现自己这个月的业绩其实达到了公司之前口头说的“达标线”,只是老板为了压缩成本,故意说“没达标”,这就有了关键证据。
第二步:跟公司协商,尽量和平解决。
收集好证据后,先找公司的人事或主管协商,心平气和地说清楚“根据劳动法,绩效工资不能随便扣,我的情况不符合扣钱条件,希望公司能返还被扣的工资”。很多公司其实知道自己违法,只是赌员工不懂法,只要员工拿出证据、讲清法律规定,不少公司会愿意协商解决,把钱还回来。
小李当时就拿着劳动合同和KPI完成记录找公司协商,跟人事说“咱们合同里写了绩效按完成率扣,我这个月完成率85%,按规则该拿全额绩效,公司单方面扣50%,不符合约定”,最后公司不仅返还了被扣的绩效工资,还跟小李道歉了。
第三步: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维权。
如果公司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后不返还扣的钱,那就果断走法律途径:一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证据,让监察大队督促公司整改;二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返还被扣的绩效工资,甚至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因为公司违法扣钱,你被迫辞职的话)。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是免费的,而且流程也不复杂,只要证据充分,大多能胜诉。就算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支持员工的合法诉求。
写在最后:绩效工资不是公司的“唐僧肉”,而是咱们劳动者用汗水换来的劳动报酬。《劳动法》之所以明确“绩效工资不能随便动”,就是为了保护咱们的合法权益,不让公司随便侵犯咱们的劳动所得。
所以大家要是遇到被随便扣绩效工资的情况,别觉得“算了,忍忍就过去了”,也别觉得“公司太大,我告不赢”。只要咱们懂法、有证据,就能通过合法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钱。毕竟,咱们上班是为了赚钱养家,该得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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