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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被扣超20%?别当软柿子!3步要回薪资+拿赔偿,法律依据可查

时间: 2025-10-13

武汉某电商公司员工小周,上个月工资到账时发现绩效被扣了27%,HR仅以“工作进度未达标”为由搪塞,既拿不出书面考核细则,也没有提前沟通的记录。起初他觉得“没必要和公司闹僵”,后来偶然得知法律对绩效扣除的明确限制,通过合规操作不仅追回了被扣工资,还因公司违规获得了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法扣绩效条件_绩效扣除比例超标维权_绩效工资怎么算的

现实中,不少劳动者遇到绩效被扣就默认“公司说了算”,默默承受损失。但实际上,绩效工资并非企业“想扣就扣”的“弹性资金”,只要扣除比例超标、缺乏合理依据,劳动者都能依法维权,甚至拿到额外赔偿。

一、先明确:绩效扣超20%,大概率是违法的

很多企业误以为“绩效工资属于浮动薪资,可随意调整扣除”,但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绩效扣除有严格的“红线”,超比例扣除基本涉嫌违法。

1. 法律划定的“扣薪红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只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企业才能按劳动合同约定从工资中扣除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意味着两个核心前提:一是扣薪必须基于“劳动者本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扣除比例有20%的硬性上限。像小周这种“无明确损失、扣超20%”的情况,公司已违反法律规定。

2. 这些“扣绩效”理由,法律不认可

企业常找各种借口扣绩效,但以下常见理由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

- “口头说不达标就扣”:无书面考核标准、无考核过程记录、未让员工确认的“三无考核”,扣除行为无效;

- “公司效益差,全员扣绩效”:绩效工资与个人工作表现挂钩,企业经营风险不能转嫁给员工,以此扣薪违法;

- “未完成业绩目标全扣”:业绩目标需双方提前协商一致且“合理可行”,直接全扣或超20%扣除,均不符合法律要求。

北京某销售公司曾因“未完成年度营收目标”,扣了员工50%绩效,最终被法院判决“补发扣薪+支付赔偿金”,核心原因就是“业绩目标未与员工协商,扣除比例超法定上限”。

二、3步合法维权:取证→协商→仲裁,步步有章法

遇到绩效被扣超20%,别冲动也别忍气吞声,按“取证→协商→仲裁”的流程操作,既能高效追回薪资,还能最大程度争取权益。

1. 第一步:收集3类关键证据,奠定维权基础

证据是维权的核心,没有证据再有理也难赢,重点收集以下材料:

-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工牌等,证明你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 绩效扣除证据:标注“绩效扣除”的工资流水、公司通知扣绩效的邮件/微信/书面通知、绩效考核表(如有),明确扣薪金额和理由;

- 公司违规证据:未公示的绩效考核制度、未协商的业绩目标、扣薪后低于最低工资的证明等,证明公司扣薪不符合法律规定。

小周当时保存了“绩效扣27%”的工资流水、与HR的聊天记录(对方无法提供考核依据)、公司未公示的绩效制度截图,这些证据成为后续维权胜诉的关键。

2. 第二步:优先协商,低成本要回钱

协商是维权成本最低的方式,若公司态度尚可,可按“摆法律→亮证据→提诉求”的思路沟通:

- 摆法律:明确告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每月扣薪不超20%”的条款,指出公司扣超比例的违法性;

- 亮证据:出示工资流水、无合理考核依据的记录,让公司清楚你已掌握充分证据;

- 提诉求:优先要求补发超20%部分的绩效工资,若公司态度恶劣,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提出“补发工资+经济补偿”(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索赔)。

注意:协商时要全程录音(提前告知对方,避免侵犯隐私),若达成一致,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补发金额和支付时间。

3. 第三步:协商不成走仲裁,这些赔偿能要到

若公司拒绝协商或拖延不补,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除了追回被扣工资,还能主张这些权益:

- 补发工资:超20%扣除的绩效部分,以及扣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差额;

- 经济补偿金:若因“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N倍工资(N为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不满半年算0.5个月);

- 赔偿金:若公司恶意克扣工资,且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可要求应付金额50%-100%的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

广州某员工曾因公司扣30%绩效申请仲裁,最终不仅追回了超扣的10%绩效,还因公司长期违规扣薪,获得了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避坑提醒:这3件事别做,否则维权变被动

维权过程中,不少劳动者因操作不当导致权益受损,这3个“坑”一定要避开:

1. 别签“自愿扣绩效”的协议

有些公司会用“不签就调岗”“不签就辞退”威胁员工,要求签订《绩效扣除确认书》。即便被迫签字,也要在协议上注明“非自愿”,并保留威胁证据(录音、聊天记录),后续仍可主张协议无效。

2. 别“旷工维权”或“消极工作”

部分劳动者气不过就旷工、怠工,反而会被公司抓住把柄,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不仅拿不到赔偿,还可能被反追责。维权要“有理有据”,而非“以暴制暴”。

3. 别错过维权时效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若超过时效未申请,可能丧失胜诉权。发现绩效被扣超20%后,要及时启动维权流程。

四、企业合法扣绩效的3个条件,你要清楚

并非所有绩效扣除都违法,企业合法扣绩效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缺一个都可维权:

1. 有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或绩效制度中,明确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考核标准、扣除条件,且制度已公示或告知员工;

2. 考核合规:考核过程有记录、有依据,员工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或企业能提供证据证明考核合理);

3. 比例合规: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扣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结语:你的工资受法律保护,别当“软柿子”

绩效工资是劳动者的合法收入,不是企业“想扣就扣”的“唐僧肉”。遇到扣超20%、缺乏合理依据的情况,别忍气吞声——先收集证据,再协商,协商不成走仲裁,每一步都有法律撑腰。

维权不仅是追回属于自己的薪资,更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只要方法得当,既能要回钱,还能拿到赔偿,让企业为违法操作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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