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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研发费用资本化不当,加计扣除恐引税务稽查

时间: 2025-10-04

2025 年 7 月,国家税务总局连续曝光多起企业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案件。可以窥见: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税务合规管理,已成为企业不可触碰的 "高压线"。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 版)》,企业研发项目资本化需准备以下七类核心留存备查资料:

(1)立项证明文件

立项文件需明确研发项目的创新目标、技术路线和预期成果,委托研发合同必须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否则不得享受加计扣除,合作研发项目需在合同中明确各方承担的研发任务和费用分摊方式。

必备资料: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

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2)研发团队证明

需要注意研发人员名单需与工资表、考勤记录一致。如果是有上市需求的企业,研发人员认定部分还需要关注工时占比是否不低于50%。

必备资料:

研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

研发人员名单及岗位分工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合同

(3)研发过程记录

工时记录需体现研发人员在项目中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分配,设备使用台账需区分研发用途和生产用途,研发日志需详细记录实验过程、测试结果和问题解决情况。

必备资料:

研发人员工时记录(包括工作内容、时长和项目关联)

研发设备使用台账(记录开机时间、关联项目)

研发日志、测试数据、阶段性报告

(4)财务证据材料

费用分配说明需详细记录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等的分配依据和计算过程,如果是集中研发项目需提供费用分摊协议和分摊计算过程。

必备资料:

"研发支出" 辅助账及汇总表

研发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5)成果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证书需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测试报告需详细记录测试方法、测试结果和结论;验收报告需由企业内部或外部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出具。

必备资料:

知识产权证书(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项目验收报告

测试报告、用户试用报告等证明材料

(6)委托境外研发额外资料

如果企业涉及委托境外研发,需要注意委托境外个人研发不得加计扣除,还需提供:

必备资料:

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境外研发合同

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

关联交易需提供费用明细表(按市场价计算)

(7)科技部门鉴定意见

税务机关对研发项目有异议时,可转请地市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

企业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鉴定应由 3 名以上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管理等专家参加。

02『资本化税务合规注意事项』

(1)准确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 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五个条件可参考北交所问询:请发行人对照企业会计准则,逐条分析论证该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合规性

税务风险点在于资本化处理与加计扣除优惠之间的敏感关系——税务机关会重点核查企业是否通过不当资本化人为调节加计扣除额。

比如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资本化,导致资产虚增。或无法可靠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处理,导致加计扣除不合规。

(2)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将非研发人员(如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的薪酬计入研发费用

将与研发项目无关的材料费用计入研发支出

将研发活动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未冲减研发费用

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未将对应的材料费用从研发费用中冲减

(3)共用资源的合理分摊

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也会承担生产经营管理等职能,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也会用于非研发活动。

分摊原则:

企业应对此类人员参与研发活动情况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

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分摊方法:

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参与研发活动的工时占比分配

仪器设备折旧:按实际用于研发活动的时间占比分配

无形资产摊销:按实际用于研发活动的时间占比分配

共同费用:按合理的方法在各研发项目之间分配

(4)集中研发

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集中研发项目按照财税〔2015〕119 号规定归集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

企业集团应将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提供给相关成员企业。

(5)留存备查资料保管要求

保管期限:

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 10 年

保管责任:

企业需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限期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证明其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税务风险点:

留存备查资料不完整、不规范,导致无法证明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留存备查资料保管不善,造成资料缺失或损毁

未按规定期限保存留存备查资料

03『会计核算与辅助账』

企业应设置 "研发支出" 科目,并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 "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进行明细核算。并且按规定项目进行辅助核算,这样可以准确归集各项目的研发费用。

(2)研发费用辅助账的编制:

辅助账包含内容:

研发项目基本信息

研发人员信息及工时分配

各项研发费用的明细及合计

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的金额及结转情况

研发项目的起止时间和状态

辅助账编制要求:

按每个研发项目分别设置辅助账

按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记录研发费用的发生、结转和结余情况

与 "研发支出" 科目和明细账保持一致

税务风险点:

辅助账记录不完整、不准确;辅助账与总账、明细账不一致;辅助账与纳税申报表数据不一致。

04『结语』

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税务合规管理,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税收监管的日益严格和政策要求的不断提高,企业必须重视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合规性,建立健全研发费用管理制度,准确归集研发费用,规范会计核算,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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