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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押金应该收多少

时间: 2025-09-01

一、租赁房屋押金应该收多少

房屋租赁里的押金应由租赁双方协商收取,一般按照“押一付一”或“押一付三”,即在转租时交纳一至三个月的房租后再交纳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进行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屋租赁协议中的押金起着什么作用

1.对承租人的效力。

押金交付合同为附随于租赁合同的从合同,自交付押金时产生法律效力。当承租人没有交付押金时,应视为押金合同未生效,出租人不得诉请法院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出租人为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在约定押金条款时写明如承租人不在规定的时间足额交付押金,租赁合同不生效或者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出租人的效力。

押金对出租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当押金所担保的债务未履行时,出租人可以自行扣除。

3.房屋租赁协议中押金的担保范围,押金担保的债权包括:

(1)迟延交付租金及其利息;

(2)迟延交付的物管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其滞纳金;

(3)承租人因违反对租赁物的保管义务或损坏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之债务。

三、房屋租赁押金退还规定

房屋租赁押金退还规定有: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时退还租客。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2.租房期间财务损失可从押金中扣除

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3.押金退还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

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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