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课堂】常见的物业维修资金纠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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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新建小区也日益增多,人们对住宅维修资金越来越关注,其使用、筹集以及保值增值等相关问题与全体业主的自身利益联系紧密,并且住宅维修资金制度对保障房屋的安全使用以及公共区域的使用功能等有着重要意义,了解一些相关的常识是非常必要的。现通过一些真实案例,让我们来看看如何正确使用维修资金。
案例回顾
某小区个别业主电话投诉,小区动用维修资金对破损严重的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在前期征求意见表中,我明明签字表示不同意,为什么最后还是修了。
案例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结合案例可以得知,使用维修资金对小区监控系统进行改造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但必须经过专有部分面积、人数都在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的业主一半以上同意维修。最后参与表决的征求意见表,还需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拍照留存。
END
拟 稿:吴晓祥(维修资金管理科)
审 稿:金大春
发 布:办公室